【导语】: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宁德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宁德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迁移需要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的,且申请时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已清算完毕。
二、申报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审核表》
2.单位注销或撤销的证明
说明:
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
2.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减免提交,需纸质存档的由窗口自行打印。
3.减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经办事群众同意,将其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后打印生成复印件,并供后续办事使用。群众后续在办理其他事项时无需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层133-138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乘坐18路、20路、6路、9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后,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