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德市往来港澳签注签发(个人旅游签注)目前在宁德市不能办理,需要前往福建其他市才可办理,详见正文。
一、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公安局
法定时限:受理后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
权责清单:赴香港个人旅游签注
二、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四、办理情况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五、收费情况:赴香港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件。